权宦心头朱砂痣 第90节_权宦心头朱砂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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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宦心头朱砂痣 第90节

  陆睿好险被没这一口茶呛到,强行咽了下去,淡淡地:“哦。”

  “哦什么哦。”温蕙质问他,“我问你,你这几日是怎么回事,为什么总远着我。”

  陆睿不承认:“我每天过来同你一吃用饭说话的。”

  温蕙才不信。

  两个亲密的人,稍有一点疏远,那感觉都太清楚了。自那日一起喝酒,陆睿把手伸进她衣衫里摸过她之后,这几日他一直刻意地跟她保持距离呢。

  温蕙清清楚楚的。

  只温蕙再大胆也终究是个女孩子,怎么也没法说“你都不亲我”、“也不抱我”、“更不让我坐在你腿上嗅你颈间的熏香”了。

  她哼哼两声,托腮道:“真希望赶紧圆房啊。”

  那样陆睿就会搬进来,两个人住在一起,天天都能在一起了,不必来来去去的。

  陆睿终于破功!

  他明白温蕙这傻丫头想要的“圆房”跟他想要的“圆房”必定是不一样的。只是再教她这么说下去,不定话题引到哪里去了。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转头,道:“你是不是想用太祖谕令去说服母亲。”

  温蕙一带就偏,立刻眉开眼笑:“是呢,你觉得成不成?”

  陆睿点头:“可以。从这里入手,很可以。你知道前朝的缠足是怎么回事吗?”

  “知道!”温蕙道,“我最早知道,是看《隐十一娘》。十一娘幼年缠足,后来放了,但她的脚因此变得很难看。她后来武功盖世,和昭郎一起打天下,但是从来不曾给昭郎看过她的脚。后来她死了,昭郎十分伤心。他得了天下后,便下令全国女子都不许缠足。就跟我们太祖皇帝一样嘛。”

  陆睿瞥她,问:“这个昭郎,你猜他是谁?”

  温蕙愣了一下,陆睿自然不会无故发问,自然是有原因的。一个话本故事而已,能是谁?

  只温蕙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,瞠目结舌:“不、不是吧?”

  “还不算傻。”陆睿果然道,“‘昭’通‘赵’,这个所谓昭郎,其实是赵郎,便是暗指我朝太祖皇帝。”

  第89章

  “这原就是稗史,文人写进话本里,更不敢明说,便化了名。”陆睿给温蕙讲,“隐通叶,这女子原该称作叶十一娘。我看过几个不同的版本,说法不一。”

  “一说她是武将之女,一说她是前朝冤死的文臣之后,一说她是扬州院子养的瘦马,专习鼓上舞。”

  “总之她年少时曾缠足,但年纪小小便逃出来,自己放了足,女扮男装自卖自身,到了太祖身边做了一个小厮。从小跟着太祖一起随抢棒师傅习武。她天生的练武筋骨,刻苦之下竟得大成。后面的你知道了。”

  温蕙道:“我看的这一版,直接便从她卖身到昭郎身边开始讲的。后来她身份识破,与昭郎相知相爱,伴他打天下,立了许多功劳。昭郎说,若当了皇帝,便封她为妃。十一娘不愿,想做个女将军。昭郎都答应了,谁知昭郎遭人暗算,十一娘替他挡了箭,箭上有毒。十一娘便死了。”

  陆睿道:“我也是少时读到的,因好奇,查了许多前人笔记和方志。凤翔府是太祖龙潜之地,那里有一座女将军墓,又称荣华夫人墓。因墓碑上,她有两个封诰,一是将军,一是夫人。”

  “这么说……昭郎最后,还是实现了十一娘的愿望,让她做了将军了?”温蕙道,“可是我看的版本里没有说呢,说的是昭郎做了皇帝后,给她追了一个妃子的封号。根本没提她做了女将军。”

  “敢写这话本,自然是在太祖身后了。天下平定,安居乐业的时候,怎会写让女人做将军,自然要让她做妃子,才圆满。”陆睿道。

  女人自然是要做妃子,做妻子,做母亲。因这样,才符合时人的道德标准。否则太过另类,叫人看了觉得是带坏人的书,便不好卖了。搞不好,还会被官府禁掉。

  “太祖后来颁下了禁缠足令,便是为着这位荣华夫人叶将军。叶将军生得其实并不十分美貌,且她多年征战,身上难免有许多伤痕。她从不以这些伤痕为丑,却独独十分介怀自己的脚。便是与太祖亲爱之时,也不肯展示。”

  “你要知道,那个时候,尚以缠足为美呢。独她觉得丑。”

  “后太祖立国,便禁了缠足。只我见过一则前人笔记,太祖曾想迁叶将军墓至京城,附葬皇陵,却遭到一些老臣坚决地反对。所以我猜测,叶将军的出身,可能真的非常卑贱。”

  温蕙忿忿:“谁还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不成?”

  陆睿道:“有大才者,自不必拘于出身。但平庸者,最好安于其位。叶将军的遗憾在于,她未能等到功成名就之日便陨落了,身后事便由不得她了。”

  温蕙道:“可我听说,五十二皇子的母亲都只是个跳舞的伎子呢。这身份难道不卑贱吗?怎地她就可以做贵人?”

  陆睿道:“自然是因为,太祖皇帝和先帝大为不同。简单地说吧,便是守规矩的人为规矩所束缚,不守规矩的人反而肆意横行。”

  温蕙懂了,为叶将军叹了一声。

  因话本里,隐十一娘和昭郎十分相爱的。也曾山盟海誓,相约白首,却死不能同穴。凤翔和京城,两相遥望。

  但她忽然又想,昭郎死的时候,已经做了许多年的皇帝了。他的皇陵里,一定陪葬了皇后和许多的妃子。

  隐十一娘,不,叶十一娘,并不是个十分美貌精致的女子,她甚至可能很粗糙——温蕙可是十分知道军户家的女子是什么样的。一个会骑马打仗的女子,能精致到哪里去呢,她自然是没法跟太祖爷爷后来的许多妃子去争奇斗艳的。

  她也不是那样的人。

  虽说一个人葬在凤翔府,看似有点孤零零的,可温蕙却又觉得,其实比附葬皇陵还好呢。

  温蕙忽然又想起来,那话本里,不管怎么描写隐十一娘和昭郎如何相爱,昭郎都从来未曾说过要娶她为妻的。

  他说的是日后封她为妃。结局里也的确封她为妃了。

  这是话本,由野史修编而来。那真实的历史里呢?太祖皇帝又是怎样许诺真实的叶十一娘的呢。

  也是封妃吗?也是被拒绝了吗?

  拒了也好。

  温蕙倒不至于想不明白为什么昭郎从不曾许诺为妻或者立后。因不管话本里,还是现实里,太祖都是出身前朝世家,他的血脉和姓氏都十分尊贵。

  若十一娘真是那等出身,只能为妃、为妾,才是正常的。

  所以,她拒了。

  她拒了呢。

  陆睿看她出神:“嘿。”

  温蕙回神。

  陆睿问:“想什么呢?”

  温蕙惊觉自己又在胡思乱想了。从小她就是爱这样胡思乱想的,她想的角度和事情,总是和别人不一样。

  忙道:“我想叶将军和太祖爷爷呢。”

  说完,抬起眼,看看陆睿,忍不住问道:“陆嘉言,你是什么样的人呢?是守规矩的那种,还是不守规矩的那种?”

  这问题问得。

  陆睿嘴角扯扯,倒也没敷衍她,坦诚地说:“规矩这个东西并非从天而降,都是人为了某个目的才设立起来的。若为了做事,当规矩可用时便守规矩,当规矩绊手绊脚时,也可以破而后立。”

  这话绕圈子呢,温蕙得想一下,才明白,恼道:“你直接说你是个不守规矩的不就行了吗?”

  陆睿却不肯承认:“这样说肯定是不对的。因世间大部分规矩,都经历了时间考验,都是前人智慧,我等后辈能遇到的境况,早有无数前人遇到过,或者设想过。这些规矩也是一修再修,一变再变,几千年了,才有了今日模样。你若非让我说有什么事是需要我打破规矩,破而后立的,我非但想不出来,反而这些我从小就学得刻在骨子里的规矩,嫡庶也好,尊卑也好,都是须得严格恪守的。旁人想破,想不守,从我这里,便先不许。”

  “你这一绕,又把自己说成个守规矩的人啦。”温蕙道,“可我觉得呢,你这个人其实也挺接地气的。不是我早先想的那样。”

  陆睿失笑:“你早先想我什么样?”

  温蕙也笑:“我现在也常想,这世间人与事,不亲自去看,不亲身经历了,光是瞎想实在是不行的。我嫁过来之前,以为你是个清高刻板的读书人,以为母亲是个严厉苛刻的婆母呢,哪知道全不是。”

  陆睿故意道:“脚都绑成这样了,还觉得你婆婆不苛刻吗?”

  “那不一样的。”温蕙道,“虽然的确疼吧,但我知道,母亲其实是没有坏心的。她定是觉得这样是为我好的。只我现在觉得,她这样做,是不对的。不是为我好不对,是用的方法不对,所以我要跟母亲好好说一说,换一种法子罚我吧。当然最好是不罚就最好。我都知道错啦。”

  她脑筋清醒,知道是非对错,不因此怨恨婆母,陆睿心中十分欣慰。知道陆夫人对她好,没有白好。

  其实陆夫人和陆睿都是同一类的人,他们都十分地冷情骄傲。他们对旁人的好,倘若对方不值得,便付出了,也会收回来。

  只温蕙是值得的。

  温蕙的脚泡了一会儿,稍好些了,便撤了水盆,银线先给她用毛巾裹住:“先捂一会儿,热气熏熏脚。”

  温蕙道:“热死啦!身上都出汗!”

  只陆睿也道:“热气熏熏,有利于血气流通。”

  温蕙就没办法了,只好老实包住。包了一会儿,陆睿给她拆开一只,叫丫鬟取了香膏子来,沾了些许给她抹在脚背上,握着她的脚揉了开来。

  丫鬟们识趣地退下了。

  温蕙的脚今天被陆睿又看又摸的,也不羞了,嘻嘻笑:“这里痒,别碰。”

  又道:“你看我的脚,虽不及母亲的纤细,可也不丑是不是?”

  陆睿仔细端详。

  温蕙生得手足秀美,一只脚丫雪白精致,大概这辈子都没见过几回阳光。

  陆睿心中微动,忽然意识到,这是纯属于他一个人的,绝对的私密领域。这一辈子都只供他一人在床帏间把玩,再不会有别的男人看到、碰到的。

  陆睿忍不住看了温蕙一眼。

  他也不是不知人事,也不是没见过别的女子的脚,只这强烈的占有欲,独占欲,却是从前从未有过的。

  只因温蕙而生。

  想到温蕙是他的妻子,举案齐眉,相敬如宾,一起走这一生,陆睿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热力,内心里只盼着圆房的日子早点来。

  外面响起了平舟的声音:“公子。”

  平舟小腿虽短,但跑得挺快,已经回去陆睿的书房将那一册《谕令·卷三》取了回来。

  他给陆睿送进来,便退了出去。

  陆睿接过来先翻了翻,极快地便找到了太祖的那一道谕令,递给了温蕙:“自己看吧。”

  温蕙接过来细看。

  内容很多,因一道谕令,不止要记录谕令本身的内容,还要记录为何皇帝要颁布这道谕令,当时情势,前因后果,以及后来实行的情况。

  “哦哦,原来是这样?说是前前朝末年皇帝的后宫里有一个美人,她把自己的脚绑细了作鼓上舞,与众不同,遂得了末帝的宠爱。等到了前朝,便有许多女子也模仿,几百年渐渐地就从只绑细到将脚打折了再裹成粽子似的,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,吓人呢!这怎么受得了!”温蕙一边看,一边直发出倒抽气声。

  因那书里还配着描线图呢!吓人!像羊蹄子,丑死了!

  “说男子房中嗜好这个?所以蔚然成风?实恶习也。”温蕙一脑袋问号,“脚都弄得这么丑了,为什么还嗜好?噫,为什么女子的脚是男子嗜好?”

  于男女之事,温蕙自以为懂了,其实才不过刚刚沾个皮毛而已。

  许多男人于床帏间有许多畸形的、见不得光的嗜好,自古至今,从未少过。陆睿自然是懂的,只这些腌臜事怎么与温蕙说。只能“咳”一声,道:“别看没用的,看有用的地方。”

  温蕙“哦”一声,继续往下看。

  除了刻版印刷的内容,书页上还有一些手写的笔迹。那些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,显然这套大周律已经过过好几个人的手,现在才传承到了陆睿的手里。

  那些手写的注褒贬不一。但墨色最新的笔迹令温蕙注目:

  【女子之美,当属天然。此等畸趣,实属男子之恶。而今江南此风又起,纵许多女子心恨之,亦无力相抗,委实可怜可悯。】

  那笔迹温蕙熟悉,因在栖梧山房看过许多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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